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资料箱

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十章 10.3.4 运输凭证管理制度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见表10—4。

227页 表10—4.jpg


  【目的】  为了规范货物运输凭证的索取、凭证的使用、凭证的保管和凭证的返还,
加强对运输凭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过程监控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车辆、外部年辆等进行运输业务时,所产生的
所有运输凭证的管理。

 

    【职责】
   
     1.运输司机负责在货物进行交付时,获取应有的运输凭证,按照规定进行返回,并
对运输凭证的真实性等承担责任。

  2.运输管理部负责对运输司机获取的运输凭证进行收回、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使用,承担运输凭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责任。

 

  【术语解释】

  运输凭证全生命周期是指运输凭证从发生、流通、使用到归档等整个过程,称为全生
命周期。

 


  【运输凭证管理制度内容】


  第1条 运输凭证包括提单、货运单、货物签收单。

  第2条 提单类运输凭证需要明确标识发货人、收货人、收货人地址、收货人联系方
式、发运时间、发运地点、中转地点(如果需要中转时、需标识)、货物名称、规格型号、
货物包装数量、货物重量、货物体积、运费支付情况、集装箱铅封号(如果是集装箱运
输)等信息。

     第3条 提单类运输凭证对上述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填写,不能有漏项和错项,不得
涂改。

     第4条 公司收到提单时,应该转交运输部使用,运输部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提单
单,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借用等。

     第5条 货运单是公司与运输商或运输司机进行货物交接后开出的运输凭证,该凭证
应该完整地记录如下信息:发货人、收货人、收货人地址、收货人联系力式、发运时间、
发运地点、中转地点(如果需要中转时,需标识)、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货物包装数量、
货物承重、货物体积、运费支付情况。国内货运单需要标识货运车辆的车牌号,司机姓
名、驾驶证号、行驶证号等。

     第6条 货运单子需要发货人与承运人(司机)等进行确认,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7条 货物签收单是承运人(司机)与收货人(客户)进行货物交接后.由收货人
(客户)签发的收货运输凭证。

     第8条 货物签收单原则上收货人(客户)应签署无异议的签收单,如果收货人(客
户)签发的是有意见的签收单,运输部应该根据客户的签收意见进行核实,如货物交付数
量不符,交付货物包装破损等,在核实后,按已核实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9条 承运人(司机)在获取货物签收单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获取签
收单。

     第10条 运输管理部在进行费用报销、外包费帮支付时,必须审核获取签收单是否
返回、是否完整、是否无意义,否则,应该按照有意见的签收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1条签收单使用完后,应该进行归档管理。

 

  【制度的修订及解释】
   
    第12条  本制度有运输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说明。

 

  【制度生效】  
    
     第13条  本制度经企业办公会讨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生效,其修订、废止有效期

亦同。

     第14条  本制度自签发生产日后 X X 日后开始执行。
 

 

上一篇: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十章 10.3.3 运输外包管理制度 下一篇: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十章 10.3.5 运输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