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资料箱
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五章 现金管理制度内容第1章总则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企业所有经济往来,除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均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2条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会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 现金收取、支付范围规定
笫3条 现金的收取范围。
1.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2.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3.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4.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5.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4条 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根据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员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给企业外部人员的个人劳务报酬。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予以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东支付红利。
8.根据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5条 除第4条第2点、第3点外,企业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及财务经理/总临同意后,报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予以支付现金。
上一篇: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五章 5.3.2 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下一篇: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五章 现金管理制度内容第3章现金限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