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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五章 现金管理制度内容第1章总则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企业所有经济往来,除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均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2条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会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 现金收取、支付范围规定

  笫3条 现金的收取范围。
  1.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2.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3.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4.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5.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4条 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根据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员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给企业外部人员的个人劳务报酬。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予以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东支付红利。
    8.根据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5条 除第4条第2点、第3点外,企业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及财务经理/总临同意后,报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予以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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