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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精要-2.3 组织管理制度范例(5)
第3条 执行业务的原则
公司的业务必须按照下面确定的原则执行。
1.指令系统的统一。
组织必须明确命令或指示的传达渠道,通过统一的指令系统,来强化业务处理责任,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对同一职位发出命令或指示的直接实施者和监督者通常应为一人。各组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级的命令或指示.做到令行禁止。
2.为谋求合作和业务的圆满进行,必须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努力搞好协调工作。
3.要明确以政策为中心的实施计划,确认实施结果,井将实施计划与结果一起迅速报告。
4.各组织单位必须按明确划定的业务分担范围,相互尊重各自的权限,避免相互推诿、相互制约。
5.各组织单位的分担业务范围依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而定。
(2)组织机构设置制度。
组织机构设置制度是针对企业组织结构框架进行的具体的文字化的说明,明确给出企业的纵向层级设置、横向部门设置内容以及各部门人员配置要求,是组织结构制度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其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机构设置制度】(节选)
第1条总公司下属A、B、C三家工厂和D、E两家分店,同时下属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企划部、生产部五大部门。
第2条总公司下属各工厂组织机构
总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组织机构为:各工厂设厂长。厂长接受总经理指令,指挥监督下属,负责管理所属业务。在各工厂,可设副厂长,辅佐厂长工作,在厂长不能履职时,代理厂长职务。在各工厂,设技师长一人。
工厂所属科中,设科长一人。科长接受上司指令.指挥和监督下属,分担特定业务。各科设科长助理一人,协助科长工作。在科长不能履职时,代理科长职务。
也可设候补厂长。候补厂长直属于厂长领导,分担特定业务。
第3条总公司下属各分店织机构
分店设分店长.接受总经理指令.指挥和监督下属,负责运营所属业务。在各分店可分设分店长助理,负责辅佐或代理分店长职务。在分店各科设科长。必要时还可设科长助理,负责辅佐或代理科长职务。
第4条总务部机构及职能 总务部下属总务科、人事科、 股份科。(各科室职能详见【部门划分制度】)
第5条 财务部机构与职能财务部下设金融科和会计科。(各科室职能详见【部门划分制度】)
第6条 业务部机构与职能
业务部下设总务科、物料科、贸易科和营业科。(各科室职能详见【部门划分制度】)
笫7条 企划部机构与职能
企划部下设事业科和凋查科。(各科室职能详见【部门划分制度】)
第8条 生产部
生产部下设计划科和生产科。(各科室职能详见【部门划分制度】)
第9条 部科长
部科分设部长和科长。部科长接受上司命令,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分管所属业务。
第10条 助理与候补
在各部可设副部长或部长助理。职责是辅佐部长.存部长不能履职时,代行部长职务。在各科可设科长助理。职责是辅佐科长,在科长不能履职时,代行科长职务。
必要时可设总经理候补和部长候补。总经理候补直属于总务部长,其他部长候补直属于各部长,服从于后者领导,并分担特定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