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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七章 7.3.2 第6章 采购合同管理
第6章 采购合同管理
第67条 采购合同由采购部负责起草、编制、提交审批、签订、执行与管理。
第68条 采购合同必须进行编号,以方便进行合同的控制和管理。
笫69条 采购合同在与供应商签订之前必须呈交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并根据其法律建议进性相应的修改,获得审核后的采购合同才可发给供应商进行签订和执行。
第70条 对于一些常规采购,采购部应该负责起草制定标准版本采购合同,以规范采购合同。采用标准采购合同版本时,采购部必须确保所有采购合同签订人员理解合同。并能使用合同、解释合同。
第7l条 企业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与供应商的合作条件与责权、利。合同如果有必要,必须附有机关附件.如技术文件,质量标准、原材料明细单,以及补充协议等。
第72条 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是企业的合格供应商,未获得合格资质的供应商,不能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即使是框架协议也不得得签署。
笫73条 采购合同签署和盖章时,必须进行申请审批.并进行合同备案。签章后的合同,采购部相关人员应该签字确认。
第74条 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的项目有:供应商名称、标的物名称、标的物的规格及型号、采购单价和总价、货币单位,采购数量及计量单位、货物交付条款(包含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等)、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流程、支付条款(包括货款支付方式、所需单证、发票形式、货款支付程序、结算流程等)、售后服务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75条 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及委托事项是否相符。在不得已的情况F,公司需要从非法人实体进行采购时.需要报总经理批准。
第76条 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成的合同视为无效。
第77条 正在执行的采购合同由采购部管理,执行完成的采购合同转交档案室进行存档管理。
第78条 采购合同在执行时,发生了争议,采购部应立即启动紧急采哟.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79条 采购合同涉及企业商业机密,采购经理与采购人员均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给既得利益人或其他任何人.也不得私自更改合同内容,丢失合同.否则企业将依据其性质与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80条 采购合同归档保存时,如该进行密封保存。如需进行调闻和借用,需进行申清,并报总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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