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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学考试改报专业的规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加入自学考试能够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学考试办依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合错误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及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望法,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赞同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加入考试。
经全国考委赞同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赞同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及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一样、要求一致的,能够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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