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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须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一、湖北自学考试免考前提:

  凡国度承认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加入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划定,按课程名称和要求一样的原则,申请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及格造诣的有关课程。所谓"要求一样"是指课程在专业培育目的中所处的位置、作用及需要掌握的水平一样,即课程所属的学历层次、课程内容、考试方式(考试、考察)、学分数等几项指标均能够等同。

  二、湖北自学考试免考类型

 

  1)学历层次一样、相异的对应免考


 

原毕业专业层次

报考专业层次

免考

 

专科

自学考试类

专科

名称和要求一样的课程

其他

名称和要求一样的公共课和公共基本课

本科

自学考试类

本科

名称和要求一样的课程

其他

名称和要求一样的公共课和公共基本课

自学考试专科

本科

免考名称和要求一样课程的同时,须加试所报专业 对应专科段一样数量的课程

  2)一门课程的内容作为一个专业或自学考试中数门课程学习的,许可多门课程顶替一门。如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考生可凭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课程顶替大学语文课程。相似的情形还有: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课英语(二 )课程 ,历史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国革命史课程等等。

  3)取得国度大学英语四、六级及格证书者,凭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可免考英语专业综合英语(一)、(二)课程或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课程及本科段公共课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二级及格证书者,可免试自学考试专科非英语专业的英语(一)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三级及格证书者,可免试自学考试本科公共课英语(二)课程。

  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及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操作技术课程的理论考试和上机实习考察,取得二级及以上及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课程的理论考试和上机实习考察。

  5)三结合(卫电)毕业生,毕业证书除公共基本课外,原则上不受理其它课程的免考申请。

  三、免考手续:

  1)需免考的考生每年3月(9月)1日-15日向档案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填写《免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免考课程的代号绝对要在备注栏内填写清晰)。

  2)免考考生必需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① 准考证

  ② 毕业证书或水平证书原件、毕业造诣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

  ③ 身份证原件

  3)各区招考办核准后,报省自学考试办审批。

  4)考生到区招考办领取审批过的免考证明资料原件时光:4月(10月)1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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