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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办理接考自学考试本科手续须知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专科、本科、研讨生毕业证书者能够按划定报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的各专业本科。在2001年--2005年各专业本科考试规划中分离制订了专科毕业生接考本科的划定,这些划定也适用于本科毕业生、研讨生。
2、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加入自学考试本科考试时,需办理接考手续,接考手续是对毕业证书入行审核认定,肯定接考款别,是否需要加考专科段的课程,以及是否能接考本科。
3、在办理接考、免考手续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IC卡准考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或档案所在地红章)。学籍档案资料应在学生毕业后放入学生档案,存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学籍档案资料详细分一般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两种类型学籍档案资料。一般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资料包括XXXX大学学生历年学习造诣表,表上有姓名、专业、学号、班级、层次、照片及各学年造诣列表,那里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一般高校的成人教育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资料为XXXX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造诣表,表上有姓名、专业、学号、院系、层次及造诣列表,盖有一般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公章。成人教育毕业生学籍档案资料(含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为毕业生登记表,表内有姓名、专业、学校、学历层次、照片、个人概括、造诣列表等,表内盖有成人高校教务处公章或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需要注意的是,学籍档案资料(除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不能由市自学考试办也许考生本人拆封,必需由档案所在地或单位人事部门拆封,复印后加盖红章。
4、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须先在区县自学考试办注册,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IC卡),再凭本人准考证(IC卡)、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籍档案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处红章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档案所在地红章),经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办理接考本科手续,考生至迟应于考完自学考试全体划定课程之前半年将接考手续办妥。
5、持有各类高等院校本科结业证书,学习期满,只要一门课程未及格者也能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但不能免考课程。
6、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如办理接考手续时,持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自学考试办可拆封档案,复印两份,复印件考生保留,一份办毕业时交验,一份办学位时交验,原件重新封入档案。
7、办理接考手续中的接考款别,详见2001年-2005年北京自学考试各本科专业考试规划。
8、办理时光:每礼拜一、木曜日两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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