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 > 自考政策

北京市2001—2005年高自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升本规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划定:
  
   (1)档案管理(或档案学、科技档案管理)等专业能够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段。
  
   (2)信息服务与管理、信息工业管理、藏书楼学、情报学、秘书(包括涉外秘书等)、行政管理、历史等专业接考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两门课程: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
  
   (3)其它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五门课程: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文书学、档案维护技术和档案文献编纂。
  
   2.在2000年底前已经按《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实施望法》(京考委[1995]8号)有关划定接考本专业本科,但尚未毕业的本科考生,本规划公布后按本规划要求执行。名称一样的课程及格造诣有效。


上一篇:北京市2001—2005年高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升本规定 下一篇:北京市2001—2005年高自考法律专业(本科)专升本规定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