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 > 自考政策
北京市2001-2005年自考国际贸易专业(独立本科段)专升本规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划定:
(1)国际商业专业专科毕业可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段。
(2)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四门课程:国际商业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和基本英语。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六门课程: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国际商业、国际商业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和基本英语。
2.在2000年底以前已经按原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规划毕业的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自学考试毕业生,接考本专业本科段时,在专业科阶段已考试及格的课程不能使用两次,必需补学本专业专科的课程。见下表:
原考试课程 | 2001—2005年考试规划 |
公司会计学 | 基本会计学 |
3.在2000年底以前已经按《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实施望法》(京考委[1995]8号)的划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已有加考课程及格造诣但尚未毕业的本科考生,须按本规划划定执行。名称一样的课程及格造诣有效。
上一篇:北京市2001-2005年自考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专升本规定 下一篇:北京市2001—2005年高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升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