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疆 > 自考政策

自学考试双专科学历证明办理办法确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根据省教委、省人事厅关于办理高等教育跨学科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明书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省考办经与主考学校、各市考办研讨肯定,自学考试双专科学历证明日前公布。

  办法划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所学的两个专科必需属于教育部1998年7月公布的《一般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的不同的学科门类,凡符合此划定的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向第二个专业毕业的主考学校成人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办理;办理第一个专业毕业造诣证明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将本人的毕业生登表中的考试造诣部门复印后且加盖人事部门印章,或到当地市考办申请领取单科及格证书。办理双专科毕业证明时必需依照省教委的划定,提供两个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两个专科学习造诣册,三张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二寸照片,并在划定的时光内办理。


  
  

上一篇:国家对自考毕业生使用及工资待遇的规定 下一篇:国家承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