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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公共政治课程改革的补充意见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为使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改造平稳过渡,现对《关于公共政治课调整望法》(津高自办[1999]8号)文件中第三项第1、2条提出如下填补望法:

  原专业考试规划只设“哲学”或“政治经济学(公共)”一门公共政治课程的专业,考生在200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取得该专业所设公共政治课程及格证书,且在2001年底前办理毕业申请,可不再增添新课程的考试;未取得该专业原专业考试规划所设公共政治课程及格证的考生,自2000年下半年依照改造后的课程加入考试和办理毕业申请。

  原专业考试规划只设“哲学”一门公共政治课程的专业有:市场营销(105)、旅游管理(106)、工业外贸(113)、工商公司管理(国际公司管理方向)(115)、工商公司管理(公司管理方向)(117)、金融(金融管理方向)(118)、会计(公司会计方向)(119)、房地产经营与管理(127)、国际商业(国际商务方向)(142)、保险(144)、药学(334)、饭店管理(337)、小学教育(346)、会计(511)、中医学(520)、工商公司管理(523)、国际商业(535)、金融(538)等。

  原专业考试规划只设“政治经济学(公共)”一门公共政治课程的专业有:计算机信息管理(342)。

  已公布停考的专业,在停滞办理毕业证前,仍按原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公共政治课办理毕业审核,未通过原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哲学课程可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替代,未通过原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政治经济学(公共)或中国革命史课程可用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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