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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调整的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改造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考试[1999]5号),对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入行改造,并提出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积极贯彻“深化‘两课’教授教养改造”要求,改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是全面贯彻国度教育方针,对自学应考者体系入行思惟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培育他们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具有主要作用。十几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哲学、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较好地贯彻和体现了这一要求,取得了较好的后果。
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宣部、教育部教社科[1998]6号文件,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点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经由反复调查研讨、论证,决议改造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新的课程设置计划参照一般高校“两课”课程设置及其基本内容,绝力做好邓小平理论“入教科书、入课堂、入学生脑筋”的工作,而且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色,当真概括经验,规范课程设置,修订教授教养基本要求,使其既适合自学,又能使考生终生受益,同时注意与目前开设的公共政治课的过渡与衔接,做到构造合理,功能互补,减少反复。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
(一)专科和本科(基本科段)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
2.“邓小平理论概论”(3学分)
3.“法律基本与思惟道德涵养”(2学分)
(二)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经济类专业
“毛泽东思惟概论”(2学分)
(三)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非经济类专业
1.“毛泽东思惟概论”(2学分)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列入“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考试大纲,并在考试中占10%的分数。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2月末的海内外时事;每年10月份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的海内外时事。
三、现设课程与改造后课程的衔接
1.专科只设“哲学”课程的专业
已取得“哲学”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未取得“哲学”课程单科及格证书的考生依照改造后的课程设置加入考试。
2.专科只设“政治经济学”课程的专业
已取得“政治经济学”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未取得“政治经济学”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依照改造后的课程设置加入考试。
3.专科设“哲学”、“政治经济学”课程的专业
已取得“哲学”、“政治经济学”两门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不再加入新课程的考试;只取得“哲学”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只取得“政治经济学”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都未取得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依照改造后的课程设置加入考试。
4.专科设“哲学”、“中国革命史”课程的专业
已取得“哲学”、“中国革命史”两门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不再加入新课程的考试;只取得“哲学”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只取得“中国革命史”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哲学”和“中国革命史”都未取得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依照改造后的课程设置加入考试。
5.专科设“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课程的专业
已取得“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两门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不再加入新课程的考试;只取得“中国革命史”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只取得“政治经济学”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须加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未取得“政治经济学”和“中国革命史”课程及格证书的考生依照改造后的课程设置加入考试。
6.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加入公共政治课程考试已取得4学分,不再加入新课程的考试,没有取得4学分,依照改造后的课程设置加入考试。
四、自2000年下半年起,本市开考的所有专业均依照改造后的课程设置部署考试,现设课程不再部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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