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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考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上海1990年颁发的《关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实施办法》划定,符合以下前提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1、必需拥戴中国共产党的引导,拥戴社会主义轨制,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照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通过学习本科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政管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使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式剖析、认识问题的初步才能;
3、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授教养试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到达本科考试规划内应有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讨工作或担当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