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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参加自考第二专科发证的规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上海市在1998年颁发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划定》中指出:
  
   加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科考试,各门课程考试造诣及格者,可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的有关划定,发给第二专科的毕业证书。但各类专科毕业生若报考一样窗科门类、不同专科(段)专业,其免考课程门次达50% (含50%) 以上者,则不发给第二专科毕业证书,只发给单科课程及格证书。各类本科毕业生报考一样窗科门类、不同本科(段)专业, 按同样办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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