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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考生毕业审核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要求

  填表日期:依照“××××年××月××日”的格局填写。

  专业代码、名称:要先填写专业代码,后填写专业名称。对已经停考的专业要依照“停考专业与毕业名称对比表”中的该专业所对应的替代专业的代码、名称填写。

  考生基本信息栏:填写时不得空项或写省略符号,没有的项目要注明字样“无”字,其中“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即可。

  课程考试造诣栏:必需依照毕业规划中划定的课程顺序填写。

  考生如果使用学过的已经停考的课程替代毕业规划中现行课程的,在填表时必需把“停考课程的名称、学分”填写在需要替代课程的位置上。

  已取得专业证书的考生在填表时,要先填写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本课,后填写专业课程,专业课程的填写顺序按专业证书上所列的课程顺序填写。

  及格证颁发时光栏:依照“××××年××月”的格局填写。

  颁发省市栏:填写颁发该课程及格证(或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在填写时不得写省略符号。

  区县自学考试办审批望法栏:区县自学考试办要在栏内“右侧”加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专用章”,集体单位要将院校公章加盖在栏内“左侧”。

  提醒:“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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