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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九章9.3.8 库存债务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库存账务的记账方法、记账原则,加强库存账务管理工作,健全库
存账务体系,防止账务处理的错误、账务处理与实物处理不同步的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供应链管理部所有账务处理活动.同时,该制度也适用
于财务部进行库存相关账务处理活动。
【职责】
1.供应链管理部的管理人员保证该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并承担按照实际情况
进行制度修订管理的责任,对账务处理的结果和过程负有责任。
2.财务部应该对财务的库存账务处理结果负责,并监督供应链管理部的库存账务处
理过程。
【库存账务管理制度内容】
第1条 账务处理员每天需要将当天的出库、入库单据处理完毕。在进行出入库单据
处理时,需要审核单据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特别的单据编号。当遇到编号重号、缺
号、编号不连续等现象时,必须进行核实后处理。
第2条 账务处理员必须认真、仔细地进行账务处理,防止在处理原始单据时,出现
单据物品、数量、批号等物料信息处理错误,导致账实不符。
第3条 对于原始单据中出现的不规范的修改、涂改等现象,需要经过严格核实后再
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将这种现象向主管进行报告,防止该类事件的重复发生。
第4条 库存账务处理应保证每天进行当天的账务处理,当天出入库作业时间较晚
的,次日上午处理完成,保证库存账务的实时更新。
第5条 库存账务管理员应正常同相关人员发送准确无误的库存报表。严禁将库存报
表向无关人员发送,严禁将库存报表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向公司外部人员发送。
第6条 账务处理员应该将出库、入库原始单据在进行账务处理后,按照日期顺序进
行归类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7条 仓库中的出入库原始单据原则上应该保存3年,统计账簿应该保存10年,库存
盘亏盘盈单、库存账务调整报告及批示应该保存15年,库存账务年度统计表应该保存15年。
第8条 库存原始单据和账簿的保存应防止潮湿、雨淋、霉变和虫蛀等现象发生。
第9条 库存账务处理应该专人专职处理,严禁将账务处理交由无关人员,特别是外
部公司人员进行处理。
第10条 库存信息应设立保密机制,需要向外部人员发送库存信息时,需要详细报
告(报告内容包括接收库存信息的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使用库存报表的原因、与公司的
商业关系等),并经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发送。
【制度的修订及解释】
第11条 本制度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说明。
【制度生效】
第12条 本制度经企业办公会讨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生效,其修订、废止有效期
亦同。
第13条 本制度自签发生效日后 X X 日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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