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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精要 - 第九章9.3.7 呆滞、废料管理制度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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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规范呆滞,废料的处理以及处理方法,减少资金积压与管理困扰,减
少呆滞、废料对公司库存决策带来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供应链管理部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呆滞、废料管理和处理。

 

【职责】
    l.供应链管理部的管理人员保证该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并承担按照实际情况
进行制度修订管理的责任,对呆滞、废料的处理结果和过程负有管理责任。
    2.财务部应该对呆滞、废料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审核,调整库
存账务。
    3.其他参与呆滞、废料处理的部门和人员,应该保证遵守呆滞、废料管理制度.履
行职责.并对作业结果承担责任。

 

【呆滞、废料管理制度内容】

    第1条 供应链管理部应该严格进行库存管理和库存监控,防止出现呆滞料和废料,
如果产生上述状况,供应链管理部应对呆滞料和废料的产生承担管理责任;

    第2条 在年度的库存周转状态测试中,如果年度库存周转率小于或等于1时,应该
视为呆滞料,公司库存中特殊的、周转率极低的物料除外.如季节性商品等。
 

该首先制定销毁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销毁后,编写详细的
销毁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第7条  如公司鉴定物料进行拆零处理,由相关部门进行拆解后,将零部件入库。其他
非零部件需要进行处理时,需要详细的处理报告,经过审批后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第8条  为避免不必要的的呆滞料、废料的产生,供应链管理部应该制定相关对策措施
进行防治。

 

【制度的修订及解释】

  第9条  本制度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说明。

 

【制度生效】

  第10条  本制度经企业办公会讨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生效,其修订、废止有效期亦同。

  第11条  本制度自签发生效日后××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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