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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时间:2015-10-01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txj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考生能更有效地将“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有机地融为一体,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精神,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

2015年10月前仍安排旧课程的考试,大纲和教材不变。自2015年10月起,不再安排旧课程的考试,将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考试,并启用新的大纲和教材。大纲和教材信息另行公布。

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顶替关系如下:

旧执行期

新执行期

顶替说明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4

 

1门顶1门

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2

 

3门任选2门顶2门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4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2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4

 

2门任选1门顶1门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3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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