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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从2002年起NIT合格证书可顶替自考课程成绩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自辽宁省招考办获悉,从2002年起在辽宁省执行全国计算机使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体系中信息技术的使用》模块证书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课程的划定。

  详细办法如下:

  1、从2002年起凡获得NIT《管理体系中信息技术的使用》模块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含实践)课程,并获得对应学分。

  2、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课程不可顶替NIT《管理体系中信息技术的使用》模块证书。

  3、凡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课程的考生,需按我省免考工作的有关划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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