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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高教自考毕业生就业落户手续办理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根据 浙考办[2000]063号《关于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和学历文凭考试 毕业生就业落户详细 办理程序的通知》精神 ,瑞安市自学考试办近日向全市高教自学考试毕业生发出通知,凡2000年6月30日前取得我省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证书的非在职人员,在9月11日至9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自学考试办(科技大楼)领取《浙江省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和《浙江省高等 教育学历考试 毕业生就业协定 书》,然后向各有关单位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只须办理“农转非”手续者,可领取《浙江省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生农转非登记表》,以落实非农业户口。

  2000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非在职人员,在申请毕业时同时填写“申请书”和“协定 书”以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就业落户的详细 政策,考生可随时向瑞安市自学考试办咨询,电话:0577-5612006、5621424。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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