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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会计学等专业自考本科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会计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金融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国际经济与商业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有关划定
 
     南京经济学院自学考试办
     一、 申请学位的前提:
     (一)本学年本科毕业生
     (二)英语造诣达标(符合以下前提之一):
     1、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考试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五年内有效);
     3、加入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者;
     4、英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者;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
     (三)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造诣平均在70分(含)以上。
     (四)毕业论文造诣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前提者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二、 各专业学位课程
     (一)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
     1、 高等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2、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
     3、 审计学
     (二)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
     1、 国际市场营销
     2、 市场营销计划
     3、 国际商务会谈
     (三)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
     1、 金融市场
     2、 金融公司会计
     3、 国际投资学
     (四)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1、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包括实践)
     2、 网络营销与计划(包括实践)
     3、 网络经济与公司管理
     (五)国际经济与商业专业
     1、 英语(二)
     2、 国际经济学
     3、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4、 国际运输与保险
   
     三、 学位课程考试造诣认定:
     (一) 加入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造诣到达70分者,可直接申请并授予学士学位。
     (二) 加入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造诣达不到70分者,在做毕业论文之前可重新加入自学考试本专业的学位课程的考试,以到达学位课程平均造诣70分及以上的要求。
     (三) 南京经济学院除学位英语课程外,不再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 申请办法
     凡符合申请学位前提的考生,都能够向南京经济学院报名申请。
     考生在加入论文答辩时,到南京经济学院自学考试办领取《学位申请通知》及《学位申请表》,并交验英语四级证书等有关证件。
     1、 申请时光:上半年毕业的考生于该年的8月20日至9月10日报名申请;
     下半年毕业的考生于次年的2月10日至3月1日报名申请。
     2、 申请报名地点:南京经济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3、 申请所需资料:毕业证书,准考证,四、六级英语证书,单科及格证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五、学位评审时光:每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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