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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南京大学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划定如下:
一、 申请前提
1、 加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划定的五门课程考试造诣平均到达70分以上(含70分)
2、 加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造诣到达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及格证书在省学位办划定的有效期内。
3、 毕业论文造诣到达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 申请时光及地点
1、 申请时光:每年10月10日—30日。
2、 申请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继承教育学院内)
三、详细学位课程:
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维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商业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公司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引导科学、国度公务员轨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轨制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集团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使用专业:计算机体系构造、操作体系、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构造、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体系、数据构造、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体系开发
四、 注意事项
1、 从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划定时光向南京大学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废弃。
2、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出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相关课程单科及格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 本划定从2002年6月的毕业生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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