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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2009下半年自考办理毕业须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助学组织:

  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9年工作入度规划》(豫招自[2009]1号)的工作部署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办理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今年下半年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毕业证时光、地点

  12月7日—12月11日面向社会考试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委托考试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委托单位自学考试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办毕业证前提

  1、考完本专业考试规划所划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造诣及格。

  2、搞定该专业所划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察,并取得及格造诣。

  3、思惟品格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须具有国度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对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三、申办毕业证手续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体课程及格证书到县(市)、区招生办或委托考试单位初审,经初审及格,缴纳毕业证审定费,实录打印《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后发给《毕业生思惟品格鉴定表》。

  四、收费尺度

  依照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委员会结合下发的“豫价费字[2000]145号”文件每生每次20元执行,不准另立收费项目或超尺度收费。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招生办和委托考试单位依据省招生办下发的当次毕业生预选信息,受理考生的毕业申请。(12月5日18:00时以前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下发本次毕业生预选信息)

  2、做好宣扬工作,力争使符合毕业前提的考生都能按时办理毕业手续。若考生前来申请而毕业生预选库中无名单,经县(市)、区招生办或委托考试单位审核确认符合毕业前提的应予受理,并把有关原始资料送交市招办审查。

  3、《毕业生思惟品格鉴定表》作为毕业生档案资料的一部门,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和委托考试单位组织考生填写并负责验收,发毕业证时与毕业生登记表一并发放,不再送交审验。对思惟品格鉴定不及格者,应报市招办撤消其毕业资历。

  4、考生填写《毕业生思惟品格鉴定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置,直至撤消毕业资历。毕业生的有关档案资料由考生本人送交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5、为维护办证工作的严肃性,避免遗留问题,要严厉审查并精确采集有关信息。毕业生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等必需与在籍档案一致。毕业生基本信息必需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否则不予受理。毕业生姓名、照片、诞生年月日等信息原则上不予更改,属于第一次报名录入过错的由县(市)、区招办写出书面申请讲演说明原因,毕业生身份证号等其他信息的更改应由考生填写《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由市招办统一上报省考办审批。

  6、各县(市)、区招生办、委托考试单位应于12月13日前将办理的毕业生数据库、《毕业生花名册》、原专科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信息确认表》(按准考证号有小到大顺序整顿)、《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表》、及有关证明资料、费用一并上交市招生办自学考试科。经市招办、主考院校、省自学考试委三级审核后,符合前提者办理毕业证书。在办理毕业审查手续中,若发现考生单位思惟品格鉴定不及格、考试入程中有替考等违纪现象,将撤消本次毕业办理资历,对替考考生,还将依照划定撤消替考造诣,并延迟毕业三年的处置。

  7、2010年1月7-10日各县(市)招生办及委托考试单位到市招生办自学考试科领取毕业证书,并及时部署时光向毕业生发放。

  附件: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

     县(市)区:                       联系电话: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申请更正项目 过错信息 精确信息
     
     
考生的图象信息是否与准考证信息一致 ( )
考生签名:

市(县)、区招办审核望法: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考办审批望法: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清晰,一式两份,市考办和县(市)区招生办各存档一份。

  2、更正姓名的属同音字的可不提供证据,其它情形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姓名差错较大的(姓氏不一致等)不予更正需按在籍库办理。

  3、更正身份证号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诞生年、月、日过错的不予更改)

  4、图象信息过错的应严厉审查,找出差错原因经审查后方可更正。

  二、各县(市)、区招生办、委托考试单位联系电话

  新华区招生办:4981578

  卫东区招生办:7185386

  湛河区招生办:4938137

  舞钢市招生办:3303023

  叶县招生办:  8051507

  鲁山县招生办:5051480

  宝丰县招生办:6596157

  汝州市招生办:6862853

  郏县招生办:  5161119

  市公安局自学考试办:3222535

  卫生局自学考试办:15937558788

  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2978011

  信息学校自学考试办:2816601

  质量工程代办署理站:13383758168

  平顶山市招生办自学考试科:4973009     49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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