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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音乐分析与创作(0733)》自学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一、 课程性质及学习目的

 

  (一)课程性质:

  在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知识构造体系中,《曲式与作品剖析》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基本课程。

  曲式与作品剖析属于作曲技术理论范围的学科,是作曲技术理论课程。它是研讨由各种音乐要素所构成的部分或同或异的音乐事件在一个有起迄的时光入程中按绝对的逻辑加以分布、组合所形成的整体构造关系。主要是讲述音乐作品的构造规律及音乐作品的形式和内容:

  1、曲式部门是讲述音乐的逻辑构造和其形式的规范类型。

  2、音乐作品剖析部门是使用剖析、综合、比拟等方式,对音乐构成的各种表示手腕及相互关系入行有指点的研讨,以到达绝可能深刻、全面的理解作品的目的,并从中学习到创作的多种手腕和形式与内容结合的各种技艺。

  它旨在研讨并体系阐述音乐作品构造规律及形成、设计的理论。并非单纯的构造剖析,而是涉及到音乐语言的方方面面,如旋律、和声、节奏、复调、调性布局、配器等,入行综合性的剖析。

  (二)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

  1、使学生理解并掌握曲式中的各种体裁形式和传统曲式的规化范围。

  2、使学生学会剖析中外名曲曲式构造的方式,提高对各个时期的作品认知、理解的才能。

  3、使学生理解以西方为主的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等各个时期作品的风格和写作特色以及中国音乐作品中的曲式构造和各个创作者的个性化特色。

  4、使学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加以剖析,体系地掌握曲式总括性的体系与对各音乐基本表示手腕的总体构造力与使用方式和相互关系。

  5、使学生在剖析音乐作品的同时,更能提高他们对音乐的感悟力,从表到里,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更好的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

  二、课程内容及学科特色和要求

 

  (一)课程内容:

  1、曲式与作品剖析中的基本概念。

  主要讲述什么是作品的主题、曲式的基本部门和从属部门、曲式的调性布局、曲式中的构造原则等等。

  2、乐段

  讲述乐段的基本组成部门:乐汇、乐节、乐句,以及各种各样的乐段类型。

  3、单二部曲式构造

  单二部曲式的基本概念和单二部曲式的类型。

  4、单三部曲式构造

  单三部曲式的基本概念和两不同类型的单三部曲式。

  5、复三部曲式构造

  复三部曲构造的基本概念、判断方式和两种不同中部的复三部曲式构造。

  6、变奏曲式

  变奏曲式的基本概念、判断方式以及实例剖析。

  7、盘旋曲式

  盘旋曲式的基本概念和判断方式以及实例剖析。

  8、奏鸣曲式和盘旋奏鸣曲式

  奏鸣曲式和盘旋奏鸣曲式的基本概念、判断方式和实例剖析。

  (二)学科特色:

  曲式与作品剖析属于作曲技术理论范围的学科,是作曲技术理论课程即作曲技术手法之一。因为音乐作品中的曲式现象是纷繁庞杂的,几乎每一首都自己独特的曲式构造,毫不会和另一首与之完全一样。绝管如斯,曲式作为一种音乐思维方式,究竟存在着部分抽象的共同规律。依照这些共同规律,人类在音乐实践中有创建了某些通用的具有模式化或程式化意义的曲式类型(即某些相对定型的构造格局)。这些定型化的格局,从详细的音乐内容与风格中抽象出来,其本身形成为人类音乐构造思维的传统形式,而在历史上久长连续沿袭。这种传统格局的沿袭传承,一方面能够确保沿用这类程式写出的作品在形式上具有合理的有序性,同时也便于欣赏者习性性的掌握。经由先修课程的学习和平行课程的相互渗入渗出,再通过对本课程体系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音乐作品的音乐语言表述方式、音乐体裁的基本分类和音乐作品的构造特性。对详细的音乐作品可入行宏观和微观的剖析,从而精确的掌握音乐作品的属性。

  (三)学科要求:

  1. 掌握曲式的理论,主要有音乐构成的基本要素、曲式发铺的基本原则、音乐的陈说类型等。

  2. 掌握曲式的构造类型,主要有一段式、二段式、三段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盘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等。

  3. 能够以曲式的基本理论独立的剖析音乐作品。

  4. 能够使用曲式理论写作音乐剖析作品

  三、考察要求及自学方式

  (一)考察要求:

  1、掌握各种作品的曲式构造:掌握传统曲式的规化范围。(根据施教对象,以小型曲式为主要教授教养内容)

  (1)对音乐作品曲式构造的一般特色,乐节,乐句,乐段,调性,和声以及调整音有绝对的剖析才能。

  (2)掌握单二部曲式的构成,类型以及与单三部曲式的区别。

  (3)掌握单三部曲式的构成和类型。

  (4)基本掌握复三部曲式的构成和类型。

  (5)基本理解盘旋曲式、奏鸣曲式的构成与类型。

  2、以理论的掌握带动作品的剖析:使学生能够较为体系地掌握音乐作品剖析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使用方式。

  3、精讲多练,在作品选择方面以欧洲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的钢琴作品为主要剖析对象,使学生理解各个时期作品的风格和写作特色。

  4、采取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教授教养方式,注重实践才能的培育,使学生在剖析音乐作品的同时,更能提高他们对音乐的感悟力,从表到里,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更好地舆解音乐作品的内在。

  (二)自学方式:

  为了体系全面的提高学生的音乐剖析技术,该课程应以音乐作品的实例剖析为自学的方式和主线贯串于整个的学习中。使用视与听相结合的手腕做到望典型例题多训练的原则,循序渐入,由浅入深,注重概念理解与实例剖析相结合。采取模拟性,启示性,发明性的自学方式,通过实例剖析,听取大量音响资料,在感触感染音乐理解音乐的同时,又能表示音乐、发明音乐。

  四、考试性质、课程内容及考察目的

  (一)考试性质:

  本课程考试性质为高等教育音乐专业(本科)自学考试生的达标考试。

  (二)教科书内容及考察目的:

  第一章 绪 论

  [一]自学目的与要求

  1.重点:曲式发铺的基本构造原则及有关曲式构造的部分基本术语概念

  2.一般理解:理解音乐作品构造和曲式构造的意义与特色

  3、一般掌握:掌握音乐的陈说类型和调性布局的概念

  4、纯熟掌握:根据和声和调性布局的区别,划分收拢性乐段和开放性乐段或转调乐段

  [二]本章课程内容

  1.曲式的定义及概述

  2.有关曲式构造的部分基本术语概念

  3.曲式发铺的基本构造原则

  4.音乐的陈说类型

  [三]考察知识点

  1.音乐的主题含义

  2.收拢性构造与开放性构造

  3.基本部门与从属部门

  4.五种基本的构造原则

  5.音乐稳定性陈说与非稳定陈说的一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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