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 > 自考政策

广东2009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公布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本规则从2009年7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行执行。

  (一)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入划定的试室,对号入座。

  (二)考生入入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黑色笔迹的圆珠笔、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装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装备、涂改液、修改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入入试室。许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生在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入考场和试室。

  考生中的军人、警察和其他纪律军队人员不准携带武器和穿戴制服入入考场。

  (三)考生入座后,应将本人准考证、应考通知单、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四)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入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光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停滞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入入试室,不准在试室临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领到试卷或答题卡后,要先核对试卷上标明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自己所报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符,检讨有无缺页、缺题和笔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刻举手向监考员讲演,然后,核对该课程是否为使用答题卡的课程。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讯问。考生答卷前必需先在试卷和答题卡划定的位置上精确、清晰地填写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名称、试室号、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等信息,如需贴条形码的,须按要求贴好条形码。此外,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志,统一份试卷要求统一种类型、统一颜色笔迹的笔答题。凡错写、漏写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进行答题。

  (七)考生必需严厉按试卷的要求作答。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选择题部门,考生必需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门,考生必需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如解答中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为确保答题卡扫描清晰,可先用铅笔入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笔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人工评卷类课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作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作图题)。试卷或答题卡制止使用涂改液、矫正纸、矫正带;不得将谜底书写在草稿纸上或密封装订线内;不准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作任何标志;违反划定作答的试卷或答题卡一律无效。

  (八)试室内必需坚持宁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意说话,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抽烟;不准夹带、旁窥、剽窃;不准低声密语、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违反上述划定者,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置办法》处置。

  (九)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赞同或交卷两种情形可分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分开试室。强行分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刻停滞作答,并把试卷按页码顺序整顿好,反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分开试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得带走。

  (十一)考生应自觉遵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害监考员入行正常工作,不得捣乱考场及试室的秩序。监考人员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或捣乱考场秩序的问题按划定作出处置。对严峻捣乱考场秩序、威吓或威逼监考员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机关处置,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十二)考试期间,除监察员、本考场主考、本试室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入试室。无关人员不得入入考场。

上一篇:广东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下一篇:广东省10月自考服装设计与工程课程调整顶替表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