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 > 自考政策

广州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一、办理毕业登记的时光
  上半年: 6月下旬
  下半年: 12月下旬

  二、毕业登记手续
  (1)已取得本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全体课程考试和实践考察造诣及格者。("实践考察"包括:实习、试验、实践、设计、功课、论文、讲演、上机、考察、听说、毕业水平考试等。注:均需预备小一寸相片,办理及格证)。
  (2)本科毕业生,应出示同类专业的大专《毕业证书》、《造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造诣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听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望法,并加盖公章);1993年前毕业的市属成人大专院校毕业生(包括市电大、教育学院等),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复印件(有高教厅成招办盖章)(到原学校教务处复印,由教务处签署望法并加盖公章)。
  (3)凡已通过英语类含"听说",工科类含"实践"、"设计",医科类含"临床",本科类含"论文"等均需要办理好及格证。
  (4)如有二个以上不同准考证号的, 一律要办理好合并手续才能办理毕业登记。(即:新准考证号(13位数)的最后流水号与旧准考证号(8位数)的最后流水号不一样的,或同时有2个准考证的最后流水号不一样的,要办理好合并手续才能办理毕业登记,如斯前未办理的,本期一律不予办理。经查出,资料退归,但概不退款。
  (5)如属"转考"、"改报"的,需持审批结果的通知书原件缴验。未办好此项,不能毕业。

  三、验证、领取资料和填表方式

  [验证]
  (1)将单科及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叠好交验( 原件、复印件分开);
  (2)交验后凭交款通知到交款处交款;

  [领取资料](凭交款发票)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2)申请表1份(按97年以后出版的《报考必读》中毕业专业课程名称顺序填写);
  (3)信封2个(填写本人的归邮地址);
  (4)考生档案袋1个。

  [填表方式]
  (1)考生按毕业生登记表(内页)的填表须知填写;(注:天然情形的"联系电话"一栏的号码必需能直接联系本人,以便于在整顿中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联系,否则耽搁毕业时光自信)。
  (2)准考证及身份证各复印一份,连同单科及格证复印件一并交归(复印纸规格16开或A4)。
  (3)同底大一寸黑白相片三张(两张贴于毕业登记表内,另一张相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准考证号及姓名,用归形针别在《毕业生登记表》的左上角交归)。
  (4)毕业生登记表的末页(课程名称、学分、造诣三项),考生不填。
  (5)如有改报、转考、免考的考生应在"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备注"栏内加注说明,并写上编号(编号位于表的右上角)。
  (6)《考生档案袋》只填写专业、姓名两项,毕业证号不填。

  四、交归"毕业登记资料" 请按如下顺序夹好交归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
  (2)单科及格证复印件;
  (3)申请表1份;
  (4)信封2个;
  (5)考生档案袋1个; 以上资料填妥后,凭交款发票在划定的时光内交归。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光
  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后,经省、市自学考试办审核,符合毕业前提者,待省考办颁发《毕业证书》给我办后,再由我办向考生发出领取《毕业证书》通知。


  摘自
  2001-07-09

上一篇: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参加自考的规定 下一篇:广东考生姓名或身份証号有误处理办法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