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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10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相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各市、州自考办:

  根据全国考办上报统计数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增强统计功能,理顺管理渠道,经研究决定,将教师资格课程考试与社会长线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分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线专业和教师资格专业分库管理。2010年下半年,为方便考生管理,将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纳入网上报名渠道并进行合库管理,经过一年的试点,发现存在统计、上报等方面的问题,决定对两种考试进行分库报名管理。

  1、准考证排列规则:准考证号在首次报名时确定,按全国统一规定的12位数字编排,格式如下:

□  □

   

□  □

 

□  □

 

 

□□□□□

市州代码

 

县区代码

 

报考

年度号

考次号

          考生序号

 

长线专业考次号:4月考试为1,10月考试为2,7月考试为4;教资考试考次号:4月考试为8,10月考试为9。报考年度号和考次号合称为年度码。

各市(州)、县(区)报名时要严格按规则执行,区分长线自学考试考生和教资考试考生主要通过考次号进行。

  2、社会长线自学考试和教资考试数据库单独分设。在考生报考界面下,长线自学考试考生和教资考试考生单独分库报考,不能互相跨报。若要同时报考长线自学考试专业和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考生,需办理两个不同的准考证。原持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即准考证号第七位为8或9)的老考生将不允许报考自学考试专业,需重新申请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准考证,以前合格课程继续保留,办理毕业证时需合并准考证。

  3、特别提示。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上半年已经通过网报、专业代码为999999的教资考生;已转移至教师资格考试数据库下,年度码分别改为109和118,准考证第八位改为9,此类考生报考教育学、心理学时,由省自考办免费更换教师资格考试新准考证(登录密码不变),统一下发各市、州自考办。长线专业数据库中仍然保留该批考生,报考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者原准考证继续有效。

   二、从本次网上报名开始,兰州市上、下半年均接受教资新生报名,但在报名前需审查资格,否则不予照相,咨询电话:0931-8344450、8344451、8344459。

   三、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是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市、州自考办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不断总结经验。报名期间要有专人值守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为考生做好咨询答疑工作。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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