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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各市(州)自考委、兰州商学院: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中国市场学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合作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09]5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销售管理人才的需求,决定于2011年下半年开设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各门课程均使用全国统一教材、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命题,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证书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各市(州)自考办具体负责实施。

二、兰州商学院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论文答辩、毕业证书副署和学士学位授予等工作均由兰州商学院具体负责实施(联系人;张学东,联系电话:0931—4674362)。

三、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考试只接受集体报名。证书课程考试报名、学籍注册管理、组织助学、证书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证书发放、就业服务以及其它相关事宜的咨询工作由中国市场学会市场营销教育办公室SMAT项目部甘肃省办事处负责(负责人:谢书疆,联系电话:13909317396)。

四、参加中国销售管理三种专业级别证书考试者,不受学历、专业限制,也无需逐级报考;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者,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五、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甘肃自考报名网(网址:www.nm.zsks.cn/gszk/)或甘肃自考信息网(网址:www.gsee.edu.cn)报名。首次报考的考生要先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电子注册、办理准考证,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六、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考试每年举行2次,时间分别为5月和11月,我省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考试每年举行3次,分别为4月、7月和10月,我省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

七、考生通过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相应课程考试(见附件一)并符合证书申请条件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考试的考生,每合格一门,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单科合格证,通过该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兰州商学院副署;本科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兰州商学院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课程考试,按照我省自学考试统一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科次40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报考费、证书申请费、实践课程指导与管理费、学籍管理与注册等费用由中国市场学会市场营销教育办公室SMAT项目部甘肃省办事处参照中国市场学会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九、各市(州)自考办要加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咨询服务、报名、考试等工作;兰州商学院、中国市场学会市场营销教育办公室SMAT项目部甘肃省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宣传,助学服务,就业指导等其它为考生服务的工作。推进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这一新型的双证书考试项目在我省的发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中国市场学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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