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备考辅导 > 串讲资料
2013年自考《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简答题(4)
29.简述肯定和否定的含义及二者的辩证关系。
答:(1)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其转化为他物的方面。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体。
(2)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是事物内部两个相反的方面,它们又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离开肯定就没有否定,离开否定也没有肯定。另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否定中包含着肯定。
30.简述规律的含义和特点。
答:(1)规律就是物质运动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规律具有两个特点:第一,客观性。规律是运动着的物质本身固有的,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是否承认,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以一定的方式起作用。第二,普遍性。规律不只是在个别的、特殊的事物和现象中存在并起作用,而是在较大范围和领域内存在并起作用。
31.简述社会规律的客观性。
答:(1)在社会领域,虽然人们的自觉活动都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但人们的自觉活动相互作用、相互冲突,形成不以他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
(2)支配人们的自觉活动的思想动机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人们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不同,思想动机也就各不相同。
(3)人们的自觉活动受着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每一代人开始其社会生活时;总是遇到前人传给他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后继者来说就是一种木以他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力量,他们只能以这种既得的力量为起点从事自己的历史活动。
32.简述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及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二者关系问题上的错误。
答:(1)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是: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2)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上,唯心主义片面夸大意识的能动作用,否认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虽然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但它。缺乏实践的观点,把意识仅仅看成是对物质世界被动的反映,忽视了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33.简述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答:(1)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厂。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34.简述认识主体的涵义及其性质和特点。
答: (1)认识主体的涵义:.认识主体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
(2)认识主体的性质和特点:首先,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人是自然界。长期分化的产物,具有自然属性。其次,认识主体具有社会历史性。认识主体的社会性,是指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生活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认识主体的历史性,是指主体的认识活动不能超越特定的历史时代,每一时代主体的认识都代表、反映那个时代的水平。再次,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认识主体不是消极被动地反映客体,从对客体对象的选择和设定,到主体通过认识工具对客体施加作用和影响,再到主体对客体信息的加工制作,都体现着主体的能动性。
35.简述认识客体的涵义、构成和特点。
答:(1)认识客体的涵义: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2)认识客体的构成:认识客体由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构成。 自然客体是指成为人们认识对象的那部分自然界;社会客体是指作为人类认识对象的人类社会;精神客体是指成为人们认识对象的精神活动和精神产品。
(3)认识客体的性质:首先,认识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无论是自然客体、社会客体还是精神客体,都具有客观实在性,都是或归根结底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其次,认识客体具有对象性。不是所有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事物都能成为认识客体,只有那些与主体活动发生关系、成为主体活动对象的外部事物,才成为认识的客体。
36.简述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答: (1)实践关系。这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首要的基本的关系,没有实践关系,其他任何关系都无从谈起。
(2)认识关系。这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主体和客体在实践关系中,同时发生着认识关系。就是说,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就在观念上、理论上达到对客体的认识。
(3)相互作用关系。无论是实践关系还是认识关系,都不是主体或客体各自独立进行的,而是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和认识作用,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同时,这种能动性又受到客体的制约。
37.简述唯物论的反映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
答:(1)唯物论的反映论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唯心论的认识论是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认识路线,这是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2)唯物主义从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认为人的认识归根到底是从外部世界得来的。
(3)唯心主义从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原则出发,以这 样或那样的方式主张人的认识是先于经验而获得的,或者认为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认为认识是人主观自生的。总之,都认为人的认识与外部世界没有关系。
38.简述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答:(1)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由对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能不能正确认识现实世界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出来的。
(2)唯物主义哲学都是可知论,认为人的思维能认识和正确认识现实世界,即认为现实世界是可知的。有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如黑格尔也是可知论者,他认为客观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产物,精神认识世界就是精神认识自己和自己的产物。
(3)不可知论是指那些认为世界不可认识或不能彻底认识的认识论。英国的休谟认为人能认识的只是自己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是对外部世界的反映,人是无法知道的,外部世界是否存在、是否可以认识,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德国哲学家康德虽然不否认外部世界的存在,但他认为人只能认识客观世界的外在现象,至于现象背后的本质即“自在之物”,人是无法认识到的。
(4)马克思主义把实践观引入认识论,认为人在实践中能够认识、并能够正确认识客观世界,实践的观点彻底驳倒了不可知论和哲学上的其他一切怪论。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根本不能认识的事物;现在没有被认识的事物,将来总会被人们所认识。
本文由无忧教育网编辑,转摘请注明
上一篇:2013年自考《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简答题(3) 下一篇:2013年自考《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简答题(5)
-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