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备考辅导 >  串讲资料

2013年自考《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简答题(3)

时间:2016-06-29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txj

19.简述联系的含义及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答:(1)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联系的客观性是指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3)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是与其他要素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不是各种孤立的事物的机械堆积,而是由.无数相互联系的事物构成的统一整体。

20.简述联系的复杂多样性。

    答:(1)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具体联系是复杂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等。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2)认识事物联系的复杂多样性,对于我们观察和处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尽可能地从各个方面把握事物的各种联系。其次,必须抓住事物中本质的、必然的联系,避免对不同的联系不分主次、甚至本末倒置的倾向。

21.简述为什么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答:,(1)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 

    (2)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孕育成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东西,又吸收、继承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且添加了一些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3)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中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2.简述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和根本分歧。

    答:(1)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孤立的。第二,发展观点和静止不变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不停的运动发展过程中,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的过程;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第三,承认事物内部矛盾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都是外力推动的。 (2)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分岐和斗争焦点,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3.简述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答:(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事物发展的动力就在于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4)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焦点和根本分岐。    

24.简述内因和外因的含义及二者的关系。

    答:(1)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2)  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5.简述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及二者的关系。

答:(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它包括两层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或相互包含;’二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趋势。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首先,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26.简述矛盾的特殊性的含义及其方法论意义。

    答:(1)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世界上万事万物之所以各不相同,就是由于它们所包含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只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正确地认识事物。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不同的矛盾只能用不周的方法解决,只有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到正确解决某一特殊矛盾的特殊方法。

27.简述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答:(1)矛盾双方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另一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3)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我们在分析问题,特别是分析形势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  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注意主流和支流的相互转化。

28.简述度的含义及掌握事物的度的意义。

    答:(1)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统一。度的两端都存在着极限或界限,叫作关节点或临界点。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发生变化,事物的质保持

不变,量变突破关节点,超出这个范围,事物的质就发生变化。

    (2)掌握事物的度具有重要意义。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界限,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在实践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当需要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时,要设法使其量变不超过度的范围。

 

本文由无忧教育网编辑,转摘请注明

上一篇:2013年自考《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简答题(2) 下一篇:2013年自考《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简答题(4)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