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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自考电子商务专业(独本)考试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专业代码:B020216
专业名称: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
文别:汉文
主考学院::新疆财经大学

序 号 新 计 划 原 计 划
课 程 名 称 代码 学分 备 注 栏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8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9 4    
3 数量方法(二) 00994 6    
4 英语(二) 00015 14    
5 商法(二) 00995 5    
06*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0910 6    
7 电子商务法概论 00996 6    
08* 互联网数据库 00911 3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00912 3 36学时  
09*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00906 3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00907 3 36学时  
10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00997 3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00998 2 24学时  
11* 网络营销与策划 00908 3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00909 2 24学时  
12* 电子商务与金融 00913 3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00914 3 36学时  
13*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00915 3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00916 3 36学时  
14          
总 学 分  

77

   

说明:1、本专业计划毕业共计13门课程;
 

2、考试课程及学分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
 

3、报考条件:①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替代《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2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③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电子商务概论》课程;④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⑤其它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4、 部分课程的替代(1) 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成绩;(2) 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 (3) 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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