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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自学考试口语、口译考试考生守则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 责任编辑:txj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口语、口译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候考场。
二、考生进入候考场前须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进入候考场后要听从考场内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出入。
三、考生进人候考场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考生要将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
四、在候考场内,考生领到“考试成绩记录单”后,要在“记录单”指定位置用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涂个人信息。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漏填、错填以及字迹不清造成无法辨认从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由监考员带领进入预考场,进入预考场应将携带的文具,如圆珠笔、钢笔、书籍、笔记本、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通讯工具(手机、寻呼机要关机)电子记事本放在指定位置。
六、考生在预考场内阅读考卷,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或缺损,可以向监考员举手示意更换试卷,但不允许向监考员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任何问题,考生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志,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做相应处罚。
七、考生在预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冒名顶替。
八、考生应服从监考员安排,由预考场到指定考场外等候并保持安静。在等候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按弃考行为处理。
九、考生进入主考场时,须再次出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经监考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
十、考生进入主考场后要主动将“考试成绩记录卡”交给主考教师,按要求进行考试。
十一、考试结束后,考生要从指定出口处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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