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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自学考试注意事项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证件遗失及补办问题


    每次考试均有部分考生证件遗失,如丢失身份证、准考证等,给考生自身带来麻烦。考生如考前或考试期间丢失准考证,来不及办理新准考证,可与考前一天及考试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每年3月1日-7日、9月1日-7日,即每次报考新生进行信息图像采集时间到各报名站补办正式准考证。


    若考试期间考生丢失准考证,可先拿身份证和座号通知单先进场考试,让家人或朋友到市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本场考试结束前送到考场。


    若身份证丢失,需由派出所出具带有印章和照片的户籍证明。考后到户籍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


    2、自考政策咨询渠道


    考生遇到有关考试疑难问题时,可通过如下渠道进行咨询:


    (1)上网查询。考生网上报名期间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相关招生政策、规定。


    (2)电话咨询。平时考生若有疑难问题可致电各地市自考办,各省辖市考办通讯录可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3)现场咨询。如考生需要进行现场咨询有关自考问题,可到各地市自考办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4)主考院校。考生如咨询自学考试实践课环节或毕业论文有关事宜,需与主考院校联系,这里是我省主考院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3、办理毕业申请时所需证件


    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申请时需带齐专科毕业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本人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字;专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申请时需带齐身份证和准考证,本人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字。


    4、考风考纪问题


    我省对考风考纪工作高度重视,自考考生应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管理规章,熟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对于顶风违纪的考生省自考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相关处理。


    自学考试违纪舞弊相关处理规定有:违反自学考试纪律的行为若不够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分别给予自学考试纪律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分为单科成绩作废、各科成绩作废、延迟毕业一至三年几种,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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