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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自考政策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自学考试政策


    1、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我省自学考试目前每年考试两次。上半年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一般是2月21日—3月7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一般是8月21日—9月7日,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以省自考办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自学考试每年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的倒数第一个周六、周日和10月的倒数第二个周六、周日。


    考生在进行报名前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当次开考专业,是否有自己需要报考的专业,并了解所考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做到心里有数。


    2、我省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和课程设置?


    我省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分为专科和本科二个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3、我省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新生网报成功后,需在选定的时间到选定的报名站进行报名信息图像采集,老生则无需进行图像采集。


    网上支付是考生须提前准备好银行卡(含信用卡、借记卡等)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在豫各大银行和各股份制银行的银行卡均可使用,按照快钱网上支付平台向导操作,缴纳报名费用。


    网报考生要牢记准考证号和密码,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可永久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咨询政策、查询已考过课程、提交论文、提交毕业申请和报考课程。


    4、如何领取座号通知单?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后,可按规定时间从网上打印座号通知单。考生因条件等限制确实无法打印座号通知单的,可到各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免费打印。


    5、如何购买自考教材、大纲及指导书?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在自考教材栏目查询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使用表,选择自己所报专业需用的书籍,到书店自行购买。


    6、自考考生如何选报专业?


    一要了解专业考试计划的类型,二要了解专业考试课程设置的类别及选考考试课程原则。我省自学考试每年四月和十月各考一次,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一次最多可报4门课程,因此,选报考试课程首先要根据课程之间的必然联系,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其次,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次数多、周期短;专业课一般一至一年半轮转考一次,机会少、周期长。考生在选报考试课程时应优先安排专业课。再次,考生应优先选考几门较易过关的课程,一则增强信心,二则集中时间攻克难点。


    7、考生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考生如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审批表》。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时间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期间,具体时间请留意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公告通知。转考手续具体分为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


    ①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入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


    ②转往外省的考生在转出地办完有关手续后,持转出省考办介绍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查询,档案由转出省考办邮发。


    (2)转入


    ①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


    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外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和转入地准考证直接到市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不须到省考办领取档案。


    ③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籍材料是否到达,请查询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8、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科目及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考生部分课程如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予以免考。


    (1)政治理论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政治理论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③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   (一)”、“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④各类计算机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⑤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课程;理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普通物理”、“大学物理”、“物理”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课程。


    (3)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①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历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②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③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④取得公共关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公共关系学”课程;取得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市场营销学”课程等,其他类似问题仿此处理。


    (4)免考手续。考生在考籍变动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档案部门印章的复印材料)。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5)免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生需持有关材料到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


    9、考生办理考籍变更手续时间及地点?


    考籍变更包含转考(转出、转入)、免考、合并成绩,因时间每年有所变动,请考生时刻关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信息通知,提前做好准备。办理地点多在各省辖市自考办,考生办理手续前最好提前与所在地市自考办联系,确认办理地点。


10、考生如何进行历史成绩查询?


    考生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点击数据中心,或登录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信息查询栏目,进入自学考试栏,可查询当次自考成绩、当次实践课成绩、转考信息、在籍信息和毕业证书。历史成绩在在籍信息中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11、2008年10月开始公共政治课程如何进行调整?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从2008年10月开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本科段的考生,“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已考合格的,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已考合格的,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已考合格的,可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2、自学考试实践环节如何报考?


    报考实践性环节课程(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后带有“(实践)字样的课程”)考核的考生,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考核。符合免考条件的,由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报名考核时间由各主考学校自定。考生可与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联系。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成绩由主考学校通知考生。


    13、本科考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考生本科毕业后,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可向主考学校咨询。


    14、考生如何补办毕业证明书?


    考生毕业证丢失者,可持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单位开具的毕业证书丢失证明信、省辖市及以上级别党政机关报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省自考办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因毕业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毕业证书污损的,不予换证,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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