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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周至县2012年4月自考报名注意事项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1、本次报名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的考生(即旧生)和新生(即首次报名及换证的考生)报名。(注:户籍在周至或本地单位证明)北京学历教育
2、每位考生只能办一个准考证,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严禁二次报名。(当次考试只能在一个地方一次报名;已网报的考生不能参加个人报名,同时,已参加个人报名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网报)
4、新生(首次报名考生及未换制12位号准考证考生)在当次报名中必须填报考试课程,方可办理12位号准考证;否则,不予办理准考证。
5、凡已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准考证的考生,均不能再次办理新生报名手续。
6、凡是首次在本地报名,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本工作站提出更改申请和上交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由工作站统一上报市中心办理更正业务。
7、准时报名,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