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 > 自考政策
2012年山东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简介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自考教育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较好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研究与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和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本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
3、具有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基本能力;
4、了解与计算机有关的法规;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
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方法、离散数学、概率统计、线性代数以及算法设计与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电子工艺实习、硬件部件设计及调试、计算机基础训练、课程设计、计算机工程实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授予学位:工学或理学学士
相近专业:微电子学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地理信息系统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信息工程 信息科学技术 软件工程 影视艺术技术 网络工程 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光电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气信息工程 计算机软件 电力工程与管理 智能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艺术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