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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2年上半年自考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注意事项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除按“首次报名的新考生”北京自考保过班的要求进行报考外,还必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经办人员验印后方予办理报名手续(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专业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本期《报考简章》公布课程中的壹门或数门(同一时间开考两门以上课程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门),一次最多不能超过四门。

  (四)自学考试考生每报考一门课程交纳报名费贰拾柒元(27元)。报考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缺考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五)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00051)和《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和《微型机算计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考生可在我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心考点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系报考,联系电话:0971-6306211.

  (六)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初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科专业的《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中级)》(04304)课程。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中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高级)》(03301)课程。报考者可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联系,联系电话:0971-6303098。

  (七)参加《英语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口语(8学分)、听力(8学分)和《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6学分)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3日至4日到青海师范大学社会教育培训部报名,5月5日、6日两天在青海师范大学考试。联系电话0971-6309537。

  (八)应考者报名和考试当天(当天不能返回者包括往返天数)的假期和一周的复习假,单位应遵照青教考委字(85)05号文件按公假对待。

  (九)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以直接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试,但必须按非专业大专毕业生对待,加考相应专业的大专基础课,个别特殊专业需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说明要求执行。

  (十)本次安排最后一次已停考的《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独立本科段)、《音乐教育》(专科)和《电力市场营销》(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各地报名点不得接受上述专业新考生报名,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停考专业将于2013年下半年停办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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