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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2年下半年自考考务工作会在沈阳召开
2012年10月10日,辽宁省201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在沈阳召开。会议由自考处处长刘劲姿同志主持,省招考办副主任孙忠超同志,各市招考办、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分管副主任及相关考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省招考办副主任孙忠超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首先,由自考处副处长李光同志安排布置我省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第一,传达了李荣希主任对此次考试提出的四点要求,一是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二是建立多单位多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动机制,三是加强考点巡查,四是考务工作中不能犯低级错误。第二,总结了2012年上半年考试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第三,解释说明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第33号令),强调了与教育部第18号令的变化。第四,对此次考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其次,由自考务副处长夏青同志传达了2012年下半年我省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的办理情况,并对特殊问题的处理进行了说明,同时通知各市2013年1月自学考试暂时停止。
最后,孙忠超副主任对此次考试提出了总体工作要求。一要在特殊形势下,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确保考试平稳顺利;二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抓好梳理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试卷保密室及试卷分发环节;三要在施考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营造良好的考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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