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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2010年4月自考温馨提示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2010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加考将于4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便利考生顺利赴考,圆满搞定考试,市招考办就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向广大考生发出特殊提醒。

  ▲熟习考点和路线

  考前,考生应到助学单位或报名地点领取考试考点考场信息通知条,或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科目、时光、地点等相关信息。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到本人加入考试的考点学校详细理解考点学校所在地点、考场位置(不得入入考场)、行车路线、乘车时光等情形,避免当天走错考点考场、耽搁考试时光。

  ▲带齐证件和用品

  考生赴考时携带蓝色或黑色碳素笔、钢笔、圆珠笔等考试器具。不得同时使用两种颜色的笔或两种笔迹答题。有计算要求的科目可使用不带程序和信息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但“高等数学”科目不许可使用计算器,除此以外制止携带任何电子作品入入考场(如手机、寻呼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受、传送装备)、耳麦、录放音机、电子词典、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装备以及涂改液、修改带等物品)等电子装备和书籍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不得穿戴国度机关统一发放的制服加入考试,绝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佩带金属饰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加入考试。考前,考生如丢失准考证,请提前到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使用临时准考证加入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

  ▲自觉安检入考场

  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寄存物品后,在考场外排队接受监考教师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入行安全检讨,及格后入入考场对号入座。如发现可疑物品,应自动向监考教师出示或说明,否则因此耽搁考试时光,由考生本人负责。考前20分钟,接受指纹采集后,考生不得分开考场。每科考试停滞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分开考场。

  ▲诚信考试不违纪

  考试时,应自觉遵照考试划定和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此次考试,我市将继承使用联网监控体系对考点、考场入行市、区、校三级联网监控,并全程录像,考后,省、市、区招考部门将对监控录像入行归放审查。继承在所有考场使用移动通讯信号屏蔽器,对手机、对讲机等电子信号入行屏蔽,坚决杜绝使用无线通讯装备入行作弊行为。对违纪、作弊考生,招考部门将严厉依照《国度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置划定》入行处置。

  ▲记牢“考试一号通”

  考试期间,如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试时光、不清晰某种物品是否属于不许可带入考场的划定以外的物品等考试应急求助事件,可速拨打我市“考试一号通”电话96789,市招考办的工作人员将直接为您提供应急服务。

  ▲严管考点外环境

  各考点学校与公安部门联动,对考点周边环境入行巡查,对考点学校外考试环境入行重点检讨,谨防考场外使用通讯装备作弊干扰考点内考试秩序的行为。

  ▲便利监视和投诉

  考试期间,市、区招考委将遴派巡查员、监察员和市招生考试监视员对考试入行巡查。全市各考点、考场内统一公布监视举报电话,市招考办专门设立考风考纪监视举报电话:22700621,沈阳招生考试网同时开通“招考工作投诉信箱”()和“招考工作监视投诉”专栏,考生可通过上述途径对考试入行监视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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