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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2010上半年自考申请毕业办理通知
2010年上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手续定于6月15日至20日入行。考生届时可先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体系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然后按要求向市考办提交有关纸质资料,由市考办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前提
1、考生必需搞定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全体课程考试和考察且造诣及格。
2、考生所有及格课程的造诣均属统一个准考证号。需办理转、免考手续的考生,必需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手续。逾期办理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毕业手续。需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造诣办理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生,必需在申请毕业前提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可在礼拜二或木曜日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考手续,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六楼。
3、自学考试管理体系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和各科造诣等数据精确无误。
4、无违纪记载(如有违纪记载,已到达推迟毕业年限)。
5、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
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方式
1、考生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体系(http://www.stegd.edu.cn/)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工作。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体系。忘却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登陆管理体系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却密码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东莞市考办设置新密码。
2、考生须在办理毕业登记前上网确认(或更正)以下信息:
(1)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更改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2)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假如须要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诞生年月等数据入行更正,必需在5月1日前(周六、周日休息)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更正手续。办理更正手续时,要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假如需更正姓名,还必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更正事项待省考办审核赞同后才可办理申请毕业登记。
(3)须要对造诣入行更正的考生,必需携带《课程及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申请书到市考办提出更正申请和审核确认。
3、考生个人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时光为6月15日——20日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体系,点击主页面查望。在网上胜利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毕业生登记表》中栏目“考生在单位的思惟和工作表示”栏,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望法并加盖公章。
三、毕业初审办理时光和地点
考生在网上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须到指定地点办理毕业初审手续。没有自行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能够到初审地点补办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1、时光:6月15日——20日(上午:8时30分一12时,下战书2时一5时30分)
2、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考生可乘坐东莞市公共汽车7路、11路、12路、21路、22路、24路、32路、L5路车,在东莞市经贸中央站下车后,步行3分钟可到达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四、毕业初审
1、初审
考生到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初审必需携带及缴交以下资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复印在统一张A4纸上。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①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的,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②持其他教育机构(含一般高校、成人高校和外省的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必需持毕业证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点中央学历鉴定部入行学历鉴定。鉴定部地址:广州市春风东路723号,电话:020一37626990、37627335、37626878。收费尺度:广东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专科70元/证,外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140元/证。由于省验证的时光比拟长,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应于当年5月1日前办理原毕业证的鉴定手续。届时,如不能出示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须推迟半年毕业。
凭毕业初审“归执”交费,收费尺度30元/人。
2、交资料
凭交费发票和毕业初审“归执”上交以下资料:
(1)考生所在单位已签署望法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上交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广东省自学考试委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完全造诣表原件及复印表。如造诣表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听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望法,并加盖公章。如造诣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习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望法,并加盖公章。
(5)申请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资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
(6)申请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护士资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要用A4纸复印。
五、请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市自学考试办不过对考生的申请资料入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前提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资料而造成耽搁申请毕业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9月底电话通知考生。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留,然后到省考办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