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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如何办理课程免考
国度 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 学校的研讨 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 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 第二专业,均可按划定 免考已学过且造诣 及格 的部门 课程。报考同类专业的不属免考范围 ,但可照料 免考公共基本 课。
1.课程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本 与思惟 道德涵养 、毛泽东思惟 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公共基本 课:公共政治课以及高等 数学、计算 机使用 基本 、一般物理、大学语文、使用 文写作、公共英语等。
(3)专业基本 课和专业课。
2.公共基本 课的免考
(1)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 专科段,其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 造诣 及格 ,能够免考公共基本 课。
(2)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在校学习时光 须满二年)可免考已学完且考试 造诣 及格 的公共基本 课。
(3)高等 数学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各类高等 数学,且不需出具造诣 证明。
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考试 造诣 及格 ,且教授教养 要求 较高或相称 (如理工类高等 数学可免考经济类高等 数学,反之不能免考),可免考专科段的高等 数学。
(4)一般物理的免考
①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的一般物理,且不需出具造诣 证明。
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 造诣 及格 ,能够免考专科段的一般物理。
(5)大学语文、使用 文写作的免考
①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或使用 文写作,且不需出具造诣 证明。
②文、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现代文选、古代文选、写作等课程二门以上,且考试 造诣 及格 ,能够免考大学语文或使用 文写作。
③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 造诣 及格 ,能够免考大学语文或使用 文写作。
④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使用 文写作并考试 造诣 及格 的可免使用 文写作,但不能免大学语文。
(6)公共英语的免考
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专科段的公共英语,且不需出具造诣 证明。
原已获得且有效的大学四级(及以上)英语及格 证书的考生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需出具及格 证书原件)。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英语且考试 造诣 及格 ,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
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二级证书的可免考考试 专科(段)专业的公共英语。
(7)其他公共英语的免考
其他公共英语(日、俄、法)参照公共英语的划定 执行。
(8)计算 机使用 基本 (045)的免考
①已获得全国计算 机等级考试 一级及以上及格 证书者,能够免考计算 机使用 基本 课。
②计算 机(微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 机使用 基本 课程。
3.专业基本 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以原学专业基本 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会计学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基本 会计学”课程;统计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课程。
(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专科(段)专业,能够免考与原学课程(考试 及格 )名称一样 ,教授教养 要求 相称 (或较低)的课程。
(3)自学考试 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可免考与原考专业课程名称一样 ,要求 相称 (或较低)的课程。
4.本科段课程的免考
(1)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科段,原已学过且考试 造诣 及格 ,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政治课。
(2)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有效的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三级用以上证书获得者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英语(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3)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的高等 数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 造诣 及格 ,可免考教授教养 要求 一样 或较低的本科段高等 数学。
(4)自学考试 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如本科段与原考的专科(段)中有一样 课程,则不能反复 考试 ,应改考该专业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5)除上述划定 的公共基本 课外,本科段的其它全体 课程均不得免考。
5.课程免考的申请
要求 免考部门 课程的考生,应在划定 时光 内向各市、县(区)自学考试 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以下资料 :
(1)原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2)除上述已注明不需出具造诣 证明的以外,考生应持原有学校的造诣 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 造诣 等)。造诣 证明应是原学校的学籍卡(或造诣 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红印);也许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其他
(1)自学考试 专业考试 规划 划定 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称 于全日制一般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
(2)一般高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大类别。
(3)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讨 生、本科毕业生,如取得第二专业本科毕业资历 ,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前提 ,可向主考学校申请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但若与原学士学位属于统一 学科门类的,就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7.中专免考划定
(1)凡高中(含职高)、中专及相称 于高中学历以上的学生加入 中专自学考试 ,能够免考语文、数学、哲学课程。
(2)已取得专科及以上自学考试 部门 课程及格 造诣 的考生,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中专中与原学(考)课程名称一样 (或内容相近)的课程。
(3)中专自学考试 课程免考的申请、审批手续按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的免考划定 执行。
8.在校生的免考
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应在学校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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