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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自考法律(本科)考试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过渡课程代号]

原开考计划中课程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5中国革命史,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026)  
3 0015 英语(二)[006] 006英语19俄语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342] 015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5 0249 国际私法[353] 353国际私法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347] 347国际经济法概论  
7 0230 合同法[350] 350合同法学、商标法、专利法、商标与专利法、工业产权法、劳动改造法  
8 0227 公司法[359] 359公司法、证据学、证据法  
9 0167 劳动法[358] 358劳动法  
10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44] 360环境保护法学  
11 0226 知识产权法[357] 357知识产权法  
12 0855 婚姻家庭法(一)[340]    
  0263 外国法制史[351] 351外国法制史 六门中任选两门;申请免试英语(二)者另加考四门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352] 352中国法律思想史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349]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343]  
  0256 金融法(一)[328]  
  0258 保险法[327]  
  7077 毕业论文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报考,但必须取得自学考试的民事诉讼法学的合格成绩:

 

  3、其他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必须取得自学考试法理学(一)[法理学、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一)[宪法学]、刑法学、民法 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概论、经济学)等五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4、已取得原计划“行政诉讼法学”及格成绩可代替任一门选考课。取得原计划必考课行政法学、刑事侦查学等两门合格成绩可分别代替合同法、公司 法、劳动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等四门中任一门。

 

  5、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的要加考中国近现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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