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 > 考试报名

湖北自考《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计划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一、指点思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入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度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开铺城乡社区建设与与管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尺度,讲求社会效益,倡导学用结合激励自学成才;有规划的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城镇与农村落社区建设、入城务工农夫管理与城乡管理专门人才,适应社会发铺的需要。

  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对应专业专科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色,注重考察应考者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水平和使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剖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才能。

  二、培育目的

  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造、开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风格,酷爱社会主义并为之勤奋工作;能使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邓小平理论剖析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基本问题,有为城镇和农村落建设和发铺服务的义务感和事业心。

  在专业上,比拟体系地掌握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习本专业的基本方式,具有比拟扎实的专业知识,基本能使用包括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手腕,具备从事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才能。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毕业考察

序 号

类 别

考 试 课 程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公共课

 毛泽东思惟、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主要思惟概论

3

2

 思惟道德涵养与法律基本

2

3

专业基本课

 城乡社区建设概论

8

4

 城乡社会工作实务

8

5

 城乡社区自治实务

8

6

 城乡经营管理实务

8

7

 城乡公共关系与礼仪

8

8

 公共政策基本

8

9

专业课

 城乡干部工作实务

8

10

 城村夫力资源开发与职业生涯规划实务

6

含实践

2学分

11

 城乡公文写作与秘书工作实务

4

12

 计算机城乡使用实践

4

实践性环节考察

 城乡社区建设综合实践

2

累计75学分

毕业考察

 城乡社区建设毕业考察

 

    四、主要课程说明     1.城乡社区建设概论     该课程将介绍和讲授、剖析城乡社区建设的基本理论,特殊是新农村落建设、城乡调和发铺等指点思惟,并重点讲授城乡社区建设的详细方式与策略,注重培育学员使用所学知识入行城乡社区建设和城乡调和发铺的才能。
  2. 城乡社会工作实务     该课程将讲述城乡社会工作的特性、实际工作规程,介绍城乡社区管理的内容与方式、城乡社区组织的管理方式、城乡社区自治与社区发铺的基本方式、城乡社区党建工作的方式等,并结合城乡社区建设的实际案例,培育学员的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才能。
  3.城乡社区自治实务
  该课程将讲述城乡社区自治的基本内容,介绍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决议计划的形式与程序,说明民主管理、民主监视的办法,培育学员组织和介入城乡社区自治、介入基层民主建设的才能。     4. 城乡经营管理实务     该课程将讲授城乡经营的基本思惟与方式,介绍城乡经营的基本方式、战略、技能等,说明城乡经营的基本流程与法律法规,结合详细案例,培育学员从事城乡经营的详细工作的才能。同时讲授城乡管理的基本思惟与方式,介绍城乡管理的基本工具,说明城乡管理的基本流程与技能和艺术,结合详细案例,培育学员从事城乡管理的详细工作的才能。     5. 城乡公共政策基本      该课程将介绍城乡公共政策基本理论,政策剖析的基本方式,政策制订与介入的详细操作办法、流程、轨制等,结合详细案例剖析城乡公共政策中的经验、简单呈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培育学员实际工作的才能。     6. 城乡干部工作实务     该课程将介绍城镇和农村落的组织形式、主要职责,说明城乡干部工作轨制,讲述呈现干部工作技能与艺术,培育学员承担干部工作的才能。
  7. 城村夫力资源开发与职业生涯规划实务
  该课程将从新农村落建设的指点思惟入手,介绍农村落劳动力转移、城乡一体化调和发铺的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方式、流程以及基本工具,培育学员承担农村落劳动力转移和城乡调和建设中人力资源开发的实际工作才能,掌握入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方式。     8.城乡写作与秘书工作实务     该课程将从新农村落建设和城乡建设的需要,介绍城乡写作的形式、内容、方式,并扼要介绍秘书工作的基本方式、流程,掌握基本技能和要领,培育学员承担城乡写作和秘书工作的实际工作才能。     9.计算机城乡使用实践     该课程将根据城乡建设的需要,介绍城乡建设中必需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方式,培育学员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中使用计算机技术的基本才能和以后自我提高计算机技术水平的学习才能。   信息来源:湖北自学考试在线

上一篇: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办法 下一篇:自考“商法(二)”部分考试内容调整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