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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考生毕业审定的内容及审定的办法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毕业审定的内容有:
 
    1、考完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全体课程,并取得及格造诣;
    2、完陈划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授教养实践义务;
    3、思惟品格鉴定及格。
  
   审定的详细办法:
  
    (1)依照专业考试规划的划定,对取得毕业审定资历的考生的政治情形、思惟品格和工作表示入行审查。起初是考生自我鉴定,然后考试机关对考生政治情形、思惟品格和工作表示入行考察。凡属在职职工者由所在单位入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村夫民政府负责,提供真实情形,并提出考生是否符合毕业前提的望法,供考试机关审查时参考。
 
    (2)依照专业考试规划的划定审查考生的课程专业造诣。包括课程笔试造诣和实践性环节造诣。考试造诣的审查由考试机关承担,以考生考籍档案为根据。

  (3)考察考生加入自学考试入程中遵照纪律的情形。审查的根据是考生个人考籍档案,若有违纪记载,要望是否作了处置,考试造诣是否有效。对于多次违反考试纪律和违纪情节严峻的考生,一般要斟酌该生是否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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