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北 > 考试报名

河北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实施范围与要求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1、冀考委自[2010]19号文件中规定的免考课程,由仅限于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扩大至全部考生自考培训班。

  2、高校在校生或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可使用在校期间三个学期的英语合格成绩或不低于14学分的英语课程合格成绩免考英语(二)(00015)(以《学籍登记表》为依据)。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PEST-2及其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

  4、为与申请学士学位的成绩要求保持一致,所有免考课程最低要求成绩一律由原来的65分提高到75分。

  二、“素质工程”专科学历证书的认定、部分专业考试科目的调整及非学历证书考试成绩登统与计算

  1、省内承认学历的“素质工程”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可作为申请办理所有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的学历依据。申请办理毕业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餐饮管理(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独立本科段)、公安管理(本科)、英语(本科)、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网络工程(独立本科段)、畜牧兽医(独立本科段)等九个专业不再要求非本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及成绩。

  3、非学历证书课程全部合格后的考生,由省级协会或部门负责,将申请成绩合并的考生信息,以EXCEL文件形式(具体栏目有:姓名、身份证号、非学历证书准考证号、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统一上报到石家庄市自考办,石家庄市自考办通过专网报省自考办,并在免考审批期间按要求进行合档。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成绩为50分以上且小于60分的,合并到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时,按60分计算。

上一篇:石家庄201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办理免考具体流程 下一篇:河北自学考试申请职业资格证书与相应课程对接的考生通知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