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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规定
一、考生信息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需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许可更改姓名;假如在报考入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需及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致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
(二)考生的身份证号由于公安部门原因须要更正的,也按第1点的办法处置;如不过身份证号升位的,各考办在考生申请毕业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务必予以更改。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在毕业资历审核入程中,不再更改身份证信息,如身份证在体系中的信息与考生实际不符的,一律作为不及格处置。
(三)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戴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必需让考生重新照相。
二、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本科专业时,其考前专业的分类,可参照《广西自学考试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
不在目录范围的,则按以下方式分类:
考生须出具其考前专业的学籍档案(含必考课程及造诣),假如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属某类别专业的专业课程,则可认定考生属于该类专业的考生。否则,须要按本科专业报考说明中的要求加考。
加考课程为专科层次的课程,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形申请免考,详细办法按《关于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划定》。
三、专业过渡
(一)自学考试专业经由了多次的调整,我办针对专业调整制订的专业课程顶替规划,公布在“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中“自学考试”栏目的“专业规划”上。
(二)考生加入0018计算机使用基本和0051管理体系中的计算机使用两门课程的考试,还必需加入上机考试,即 0019计算机使用基本(实践)和0052管理体系中的计算机使用(实践),笔试和机试都及格后,才算通过该门课程的考试。
四、单科及格证书
在毕业申请时,考生必需出具所有通过课程的单科及格证书。如有遗失的,请考生到当地自学考试办申请重新打印。
五、免考资料
在毕业申请时,有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需出具已通过审批的免考资料,否则,本次不予以受理毕业申请。本次毕业审核期间,不受理免考申请。
六、主考院校
(一)通过院校沟通课程考试的考生,必需到该院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二)考生毕业申请专业的主考院校,必需与其加入毕业论文答辩的院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