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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txj

  广州市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12月15-20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并按各区、县级市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和缴交相关费用进行初审。

 

  提示: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的助学组织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3)。

 

  二、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12月15-20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或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毕业初审: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附件:

  1.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2.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个人办理)                     

 

  3.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

 

本文由无忧教育网编辑,转摘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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