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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2年10月自考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2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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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20  
            高等数学(一)  
        
             
        2  
            22  
            高等数学(工专)  
        
             
        3  
            23  
            高等数学(工本)  
        
             
        4  
            1864  
            高等代数(一)  
        
             
        5  
            2002  
            数学分析(二)  
        
             
        6  
            2005  
            常微分方程  
        
             
        7  
            2014  
            微分几何  
        
             
        8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9  
            10544  
            线性规划  
        
             
        10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1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