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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申自考中英合作专业证书审核/发放规定
各有关市自学考试办、有关主考学校:
为了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毕业证书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金融管理证书、高等商务管理证书、高等金融管理证书审核、发下班作的顺利入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考试办[2002]4号)划定,现就有关详细问题重申如下:
一、关于证书发放
(一)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两个专业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办统一印制、发放,省自学考试委和主考学校盖章,毕业生审核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办法入行。
(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金融管理证书、高等商务管理证书、高等金融管理证书由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授予,由省考办转发。
二、办理证书的资料
(一)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及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使用其他证书顶替考试课程的考生,需提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彩色同底免冠近照:小一寸2张(用于粘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相片栏)和大一寸1张(用于粘贴毕业证书相片栏)。
(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四)《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毕业生名册》(专科一式三份,本科一式四份,见附件五至附件八)。
(五)《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名册》(一式三份,见附件九)。
(六)《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剑桥金融管理证书名册》(一式三份,见附件十)。
(七)《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剑桥高等商务管理证书名册》(一式三份,见附件十一)。
(八)《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高等金融管理证书名册》(一式三份,见附件十二)。
三、办理证书的程序
(一)主考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前提的考生在市自学考试办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和证书登记手续。
(二)市自学考试办应严厉核验考生提交的资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归考生。
(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至(八)款划定的表格可在www.stegd.edu.cn网下载打印。考生、市自学考试办应使用蓝(黑)色笔迹的钢笔、签字笔填写,笔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涂改。
(四)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形,从附件一至附件四中选择适合的表格下载并用A4打印纸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五)市自学考试办从附件五至附件十二中选择表格下载并用A3打印纸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名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证书名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证书名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高等商务管理证书名册》、《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高等金融管理证书名册》。上述表格必需按专业、按类型填写。
(六)市自学考试办汇总资料交省自学考试办,由省自学考试办审核后,上报全国自学考试办。毕业证书由全国自学考试办确认毕业生数据后,省自学考试办向市自学考试办发放,市自学考试办向考生发放。剑桥商务管理证书、金融管理证书、高等商务管理证书、高等金融管理证书由全国自学考试办统一寄归省自学考试办后,省自学考试办转交市自学考试办,由市自学考试办向考生发放。
四、办理证书的时光
毕业证书和管理证书均为每年颁发两次,毕业的时光分离为6月和12月。因为中英合作的考试时光部署在每年1月和7月,市自学考试办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形决议每次办理登记手续的详细时光,并向主考学校和考生公布。市自学考试办应在每年3月25日前和9月25日前将资料上报广东省考试中央自学考试部。
五、关于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考察造诣
主考学校于每年6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将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考察造诣上报广东省考试中央自学考试部。
六、关于证书费用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高教体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尺度的通知》(粤价[1996]62号)划定,毕业证书按38元/人的尺度,由市自学考试办统一向考生收取后上缴广东省考试中央(开户银行和帐号另行通知)。
(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高等商务管理证书、高等金融管理证书按4.5元/张尺度,由主考学校统一收取后直接交全国自学考试办。户名:教育部考试中央,账号:03375208094001,开户银行:中行北京市海淀支行知春路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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