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 > 考试报名

广东自考英语等三专业相关课程调整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根据全国考办《对广东省申请开考英语专业(本科段)(商务英语方向)和日语专业(本科段)的复函》(考委办函[2004]169号)和广东省考委《关于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方向)(本科段)和日语专业(本科段)的通知》(粤考委[2005]17号)要求,我省原已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段)、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方向、基本科段)和日语专业(基本科段)中的部门课程,与新开考的两个专业中的部门课程,存在使用教科书、课程考试大纲一样,但课程代号或课程名称不一致的问题。为规范课程管理,决议对我省英语等三个专业相关课程作如下调整:

  一、英语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C050201)的第二英语[日语]的课程代号由9425调整为0840;英汉翻译(课程代号:0087)课程的名称调整为英语翻译。

  二、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基本科段,专业代码:C050207)的经贸英语阅读(课程代号:8005)、经贸英语写作(课程代号:8006)、经贸英语听说(课程代号:8007)三门课程,分离调整为商务英语阅读(课程代号:5439)、商务英语写作(课程代号:5440)、商务英语听说(课程代号:5441)。

  三、日语专业(基本科段,专业代码:C050208)的基今日语(二)(课程代号:8116)、日语听说(课程代号:8112)两门课程的代号分离调整为:0606、0490;日语听说课程的学分调整为6学分。该专业必考课和毕业要求的学分都调整为72学分。

  四、2005年10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已部署了第二英语[日语](课程代号:9425)、经贸英语写作(课程代号:8006)两门课程的考试。在本次考试报考体系上,这两门课程已按新的名称和代号公布(课程考试大纲和教科书没有改变)。省考试中央将在广东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体系、5184网站、96040电话报考体系等方面作相关说明,请各有关考试机构通过切实有效办法提醒报考这两门课程的考生注意报考体系的有关提醒。

  五、已取得调整前课程及格造诣的,可顶替调整后对应课程的造诣。课程调整对应表见附件一。课程调整和顶替划定从2005年10月考试进行执行。

  六、上述课程调整后使用考试大纲及教科书情形以本次通知公布为准。

上一篇:广东关于停考专业办理毕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规定自考生领取毕业证不得变更姓名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